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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2至4歲育兒津貼 8/1起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

2019-07-31 記者 吳富正 點閱率:243

             

【生活情報*屏東e報-記者吳富正、湯玉婷/2019.07.31.屏東報導】

 教育部考量目前公共化及準公共化幼兒園供應量仍有未足,為讓所有幼兒均享有平價教保服務之機會,因此2至4歲育兒津貼之補助因應而生,屏東縣政府教育處估計屏東縣將有7900名幼兒跟著受益。


 凡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之生理年齡滿2歲至學齡未滿5歲之我國籍幼兒,只要其父母(或監護人)在符合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及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二項規定,自8/1起,於填具2至4歲育兒津貼申請表與檢附身分證明影本、郵局帳戶影本等相關文件後,即可至幼兒戶籍所在地之公所提出申請,一經審核通過,每月可領取2500元之育兒津貼,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加發1000元。

 另108年7月尚在領取由衛福部發放之0至2歲育兒津貼者,8/1新制上路時,家長無須重新提出申請;如津貼已中斷者,則必須再次向幼兒戶籍所在地之公所提出申辦。另2至4歲育兒津貼之撥付,採申請之次月月底前匯入申請人指定郵局帳戶之方式,往後各月份之補助,也會於每月月底前撥入。如想瞭解更多育兒津貼相關資訊,可洽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學前教育科陳小姐/劉先生(08-7320415#3669)或教育部2至4歲育兒津貼免付費專線(0800-205-105)諮詢,或至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查詢。


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s://www.ece.mo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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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e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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