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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高雄關受理108年專責「報關人員」獎勵申請至3/31

2019-02-15 記者 吳富正 點閱率:434

             

【生活情報*高雄e報-記者吳富正、湯佳寧/2019.02.15.高雄報導】

 關務署高雄關為鼓勵專責報關人員的辛勞與努力,並提升其專業及服務,自即日起至3/31,該關轄區報關業者之專責報關人員得檢具申請書(可至該關網站/便民服務/書表檔案下載/高雄關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專區下載)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該關申請核頒獎狀。

 高雄關表示,依據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2條及報關業者專責報關人員獎勵作業規定,符合以下條件者,海關應對專責報關人員頒發獎狀或表揚:

一、執行專責報關業務滿3年以上,並繼續執業中(須檢具目前服務報關業所出具證明書及個人投保資料)。

二、申請之前1年度所簽證之進出口報單(不含轉運申請書)在500份以上,且年錯單率(簽證錯單數量與簽證報單總數相比)未超過千分之一。

三、申請之前1年度未受停止報關審核簽證業務、廢止執業登記處分。

四、申請之前1年度未受警告或罰鍰處分。

五、申請之前1年度,其在報關業者之每月薪資不低於勞基法所公布當年最低基本工資。

 經高雄關核定符合上開條件之專責報關人員,除以書面通知外,並將擇期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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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https://kaohsiung.customs.gov.tw/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FBhttps://www.facebook.com/KHHcustoms/

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07)561-3251/0800-7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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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e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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