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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會協助平埔族群團體執行108年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

2018-11-22 記者 吳富正 點閱率:384

             

【生活情報*掌傳媒-記者湯玉婷、吳富正/2018.11.22.台南報導】

 《原住民身分法》已於107年9月於行政院院會通過,增訂「平埔原住民」為原住民身分別,從法律保障平埔族群取得原住民身分。然而,平埔族群語言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滅絕」等級,為啟發平埔族群族人對於自身族語保存的意識,並能自發性地規劃及落實各項族語復振措施,原民會透過「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鼓勵各族群依自身特性制定族語復振策略並投入執行工作,也和國小合作開設平埔族語課程,協助平埔族群回復聚落傳統記憶語言。


 原民會表示,107年度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核定有南投縣、花蓮縣、苗栗縣及臺南市等4縣市11個平埔族群團體執行,含噶哈巫族1團體、道卡斯族1團體、巴宰族2團體及西拉雅族7團體等,較去年增加3個團體。除了行之多年的團體已有一定的復振成果外,針對新加入的團體,原民會協同語言學專家學者,就該族群之拼音方式、採集語料與教學模式,每2個月辦理1次輔導訪視,持續努力協助平埔族群找回自己的語言。

 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的執行項目包括師資培訓、教材編輯、生活會話班、教會學習班等,除了培育平埔族語師資,並依據各族群語言文化之屬性、居住地區等條件,補助其編輯具閱讀、知識、文化之教材,使學習者輕鬆自然地學習族語、熟悉族語書寫符號系統。

 原民會為提高族語使用機會與場域,也補助常態性聚會,讓族人於聚會時使用族語相互問候、交談或進行議題討論;在教會裡推動教會兒童主日學族語學習,並增加教會各項活動的族語元素,讓教會成為學習平埔族語的據點。再者,對於任教於各國民中、小學之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往返各校授課之交通費用提供補助,以及其他具地方特色措施,例如族語家庭、聚落族語廣播、族語親子共學、族語生活營、族語音樂採集等,增進族語使用與傳承機會。

 原民會表示,平埔族群因語言流失嚴重,希望108年賡續透過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及相關復振措施,加速腳步搶救平埔族群語言,透過公部門與民間共同協力,努力保存與傳承平埔族群語言。


原住民族委員會https://www.a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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